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
发布日期:2017-11-07 11:20   访问次数:  信息来源:伍家岗政府网   字号:[    ]
 
许可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
许可条件  
申请材料 1、纳税人提供有关资料,向主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;2、受理人员受理申请,进行审核:(1)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、合法、有效、印章是否齐全。(2)审核无误的,资料传管理科室。(3)审批通过后,开具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》,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。
许可程序  
法定时限 自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
承诺时限  
受理单位 地税局
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
收费依据  
联系电话  
备注 各地税分局纳税服务大厅、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及服务电话。1、西陵地税分局地址:隆康路9号,服务电话:6240254;伍家岗地税分局地址: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59号,服务电话:6350405。点军地税分局地址:点军区江南大道159号,服务电话:6671137 猇亭分局地址:猇亭区正大路24号,服务电话:6510698,三峡分局地址:西陵区环城北路9-1号,服务电话:6730969
联系地址 登记中心地址:政务服务中心二楼,服务电话:6851163。2、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3、宜昌地税网址:www.hb-l-tax.gov.cn/ycs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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